[2019-07-30]
招标公告
乐安县X821南村乡至蝶栖谷公路改建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赣 招字(2019)第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安县X821南村乡至蝶栖谷公路改建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 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字(2019)1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
招标范围: 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项目总投资:约409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③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开标现场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3)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帐凭证为准);
中标之后须在乐安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在乐安本地缴纳与该工程有关的所有税款。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9年8月 01 日至2019年 9 月 3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月 30 日10:00时整,地点为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交通运输局 (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章)
地址: 乐安县 地址:抚州市阳光城商铺60号
联系人: 易先生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方式:0794-6592326 联系方式: 13307945991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章):
2019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