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黎川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标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川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标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黎川县 。
2.2 招标规模:约238.35万元(招标金额详见附表)。
2.3 计划工期:约120日历天,2017年11月30日开工,2018年3月30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抚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24日9时30分,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招标人不得担任评委参与评标。
7.6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7投标单位须到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黎川县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黎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黎川县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79473886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女士
电 话:13755997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