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城区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土建工程(王府大道电排站处)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城县城区。
2.2招标金额:667.26万元。
2.3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预计 2019年01 月03日开工,2019年08月31 日完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河西上、中、下电排站的雨污分流以及污水提升泵站的扩容改建。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1.8投标人应当出具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无重大违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2月3日至2018年12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及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标标段投标,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5.投标人应当出具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无重大违法及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若中标候选人及拟投入建造师有重大违法及行贿犯罪纪录,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6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7本次施工招标抽取一次K值。
7.8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南城县城府字【2016】42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递交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158707887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登高山南门对面
联 系 人: 邓先生 联系人电话:18770055015
监 督 单 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年12月03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南城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