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吉安县城区绿化带降坡封尘工程已具备交易条件,依据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县府办字【2019】16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招响应政策和进一步简化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通知》等规定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单位: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吉安县城区绿化带降坡封尘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县城区
四、工程概况:吉安县城区道路绿化整治(降坡封尘),主要包含市政道路、铺装、绿化等工程。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要约价1833873.05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45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①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承建企业名单内;②参与简易交易的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必须按交易文件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④必须递交交易响应承诺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精神,如已按《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取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响应人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现场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C证原件、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预成交单位需将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现场递交代理存档。
十二、报名及交易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19年12月06日15:30。
2.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3. 交易会程序及评标办法:
(1)现场接受响应单位报名。
(2)按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吉县府办字【2019】16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有关招响应政策和进一步简化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的通知》的规定,交易人通过电脑或摇号机从参加响应的单位中随机抽取1名成交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则再次只抽取1名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抽出成交候选人;
(3)现场宣布预成交单位。
十三、各响应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响应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响应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交易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四、预成交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交易人向预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五、成交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交易人对交易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八、参加响应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十九、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36680.00元)。本次交易的响应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响应单位应自行考虑其响应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则响应人的响应无效。
请各响应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由系统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未到账,则响应人的响应无效。
开户银行: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帐号:响应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①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响应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资格以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响应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响应。
④响应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8503300。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响应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交易截止时间前。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本工程简易程序交易公告同时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单位: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3479096587
代理机构: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96-8591866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