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抚州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部署,现将抚州市第十九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资溪县草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串通投标案
2024年5月7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草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排查发现,云南致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云南顺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机器IP地址及投标文件非控制单价报价一致。经调查核实,上述2家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2025年9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资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分别对云南致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云南顺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共计人民币 594884.64元。
二、宜黄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串通投标案
2024年8月18日,宜黄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排查发现,江西亿佳农肥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IP地址和投标单位联系人一致。经立案调查核实,上述2家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2025年5月21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宜黄县财政局对江西亿佳农肥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共计人民币52300元。
三、东临新区岗上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围标串标案
2025年7月,抚州市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收到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反馈抚州诚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组织邀请招标的东临新区岗上积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中,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5万元)、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66万元)和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57万元)三家投标企业报价差异均为900元,呈现明显规律性,涉嫌围标串标。经调查核实,确认其围标串标行为属实。2025年7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抚州市东临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分别对上述3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3家企业及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共计人民币5688元。
四、广昌县游泳馆新建工程转包案
2025年8月,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相关线索反馈广昌县游泳馆新建工程存在转包行为。经核查,确认其转包行为属实。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标单位(江西省春金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4.6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县(区)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优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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