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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公布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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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抚州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部署,现将抚州市第二十一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项目分包案

2025年9月,崇仁县水利局接到崇仁县白路乡高坪水治理工程涉嫌分包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开展调查。经核实,2024年5月,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承建的部分项目违法分包给个人施工,违反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2025年11月7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崇仁县水利局对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0.92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97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处罚款人民币0.75万元。

二、金溪县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建设项目转包案

2025年7月,金溪县招标投标领域整治工作专班核查发现金溪县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奋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转包工程问题。经金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该公司转包工程问题属实,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2025年9月29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金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奋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4.07万元。

三、宜黄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串通投标案

经排查发现,江西亿佳农肥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18日公开招标的宜黄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中的投标文件IP地址和投标单位联系人一致。经立案调查核实,上述2家企业串通投标行为属实。2025年5月21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宜黄县财政局对江西亿佳农肥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炎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共计人民币5.23万元。

四、崇仁县许坊乡中心小学整体搬迁项目转包案 

2025年10月,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上级移交线索,对崇仁县许坊乡中心小学整体搬迁项目涉嫌转包的问题开展调查。经核实,2025年5月,福建鑫旺达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后,将项目全部工程转包给自然人许某某个人施工,违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2026年1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鑫旺达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7.91万元(即工程合同价款的0.5%);对有关责任人各处公司罚款数额5%的罚款,共计人民币0.79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县(区)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创优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引以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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