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第三中学改扩建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1-02-23]
各潜在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7点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工程。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奖证书:投标企业于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以来获得省级优良及以上奖项,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现变更为“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工程。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奖证书(获奖文件)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授权)的协会颁发的有效优良工程奖证书(获奖文件):投标企业于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以来获得省级优良及以上奖项。”
对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