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1修水界下至杭口镇段公路改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交通字【2022】76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设审字【2022】116号)批准,业主单位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修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路线全长54.463公里。全线按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路面采用沥青砼。①界下村至溪口镇段K0+000-K32+361(全长约32.4公里)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7.0米、路基宽度8.5米;②溪口镇至修河大桥段K32+361-K48+100(全长约15.7公里)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8.5米、路基宽度10米;③修河大桥至虎形K48+100-K51+891(全长约3.8公里)按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5.5米,设置中央分隔带,桥梁增设人行道;④虎形至黄田里西大道段K51+891-K53+417(全长约1.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市政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36m;⑤黄田里西大道至国道G353宁福线段K53+417-K54+396(全长约1.0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市政道路功能,拟合现状市政道路。
该项目最高投标控制价78401.86万元(其中建安费77472.2万元、勘察设计费=建安费的1.2%计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补偿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即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工程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及相关后续服务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还有以上未列出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项目工期:建设工期30个月,计划2022年6月份开工,2024年12月完工,质量缺陷责任期两年(含公路养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2.2联合体投标人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投标人应分别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和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总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设计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勘察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同时满足: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同时含路基和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书);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联合体投标人满足: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交(竣)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同时含路基和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书);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本项目投标期间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近五年(2016-2020年)在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主体二类等级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近 3年(2019年 1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内不存在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5 、投标人( 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备注:以上第 1、2 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第 3、4、5 条(提供彩色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必须押证上岗。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提供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方网站)-交易主体界面-企业信用平台-交通施工企业中查询本单位的信息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资料,一经查实, 将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资格审查时,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已取消原件的可使用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加盖投标人牵头方公章)。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4月15日至 2022 年 4月 21日(北京时间, 下同),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凭其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信息及补充文件。
备注: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其他类型(投标人)”并按照“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月 25日上午9时 30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70274363 代建单位:修水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58708089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107922366
招标监督部门: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92-8569814
附表一 资质条件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独立投标人同时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人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
附表二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何一种均可)(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
附表三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独立投标人同时满足: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交(竣)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同时含路基和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书);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联合体投标人满足: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交(竣)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同时含路基和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书);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内(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单个项目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批复)。 |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被交通运输部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③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近五年(2016-2020年)在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主体二类等级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④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⑤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最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近3年的计算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存在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⑦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⑧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附表五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等人员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施工项目经理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总工程师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设计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勘察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由牵头人(施工)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